2018-12-14 00:00:00 來源: 點擊:3301 喜歡:1
一個以浙江臨海籍嫌疑人為主的犯罪團伙,利用虛假身份注冊登記企業(yè),大肆虛開增值稅發(fā)票謀取暴利。
12月13日,鄭州市公安局經開分局經偵大隊歷經2年的縝密偵查,終將這起涉案金額達5.17億余元的“9.12”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件成功告破。
2016年9月,鄭州市公安局經開分局經偵大隊集中受理了一批鄭州新區(qū)國家稅務局稽查局移交的案件:鄭州海某菲商貿有限公司、鄭州舜某華商貿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在日常經營中沒有固定業(yè)務卻頻頻開具大額增值稅發(fā)票,涉案金額巨大,嚴重侵犯了國家發(fā)票管理制度和稅收征管制度。
經民警初查,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期間,鄭州海某菲商貿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向河南、河北、山東、沈陽、湖北、湖南、江蘇、上海、新疆等9?。ㄊ校?05家下游企業(yè)開具增值稅發(fā)票,虛開金額價稅達5.17億余元。
2016年9月12日,經開分局經偵大隊將鄭州海某菲商貿有限公司等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發(fā)票案立案偵查。
一張電費繳存記錄單,追查到主要犯罪嫌疑人
面對如此龐大的作案區(qū)域,民警們圍繞該案“人流、票流、資金流”等環(huán)節(jié),從外圍一點點深入。
大量調查取證后,民警發(fā)現(xiàn)該批案件系同一犯罪團伙以同一手法持續(xù)作案,該團伙組織架構清晰,分工明確,手段專業(yè),注冊了多家證照齊全的空殼公司為其虛開增值稅發(fā)票的犯罪行為服務,這些空殼公司均系雇傭代辦公司使用非法取得的身份證件虛假注冊,且下游購票企業(yè)購票只能通過二道販子、三道販子購買、接觸不到空殼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一般公司正常開的增值稅發(fā)票稅點在17%左右,這些犯罪嫌疑人虛開發(fā)票后,以只需要5%~6%稅點的名義向他人轉售獲利?!苯泜纱箨牳贝箨犻L高強說,上述公司多涉及鋼材、黃金等行業(yè),對發(fā)票的需求量較大。
因銷售發(fā)票的資金大量流向蘇某、畢某二人的銀行賬戶,且二人賬戶在全國多省份均有大額轉賬取現(xiàn)記錄,專案組民警們?yōu)楸苊庾C據流失,便兵分多路前往山西、浙江、上海、云南等地調取銀行數據及視頻證據。
經比對,收取發(fā)票銷售款的蘇某、畢某賬戶持卡人均是虛假身份,民警跨越多省調取的大量數據及視頻證據無法“對號入座”。
“花了近一年時間,對調取的上萬筆銀行流水的重新分析、組合和比對后,我們才從一條電費繳存記錄發(fā)現(xiàn)了重要線索?!备邚娬f,電費所關聯(lián)房屋在鄭州金水區(qū)某小區(qū),房東提供的租房合同顯示,李某2015年租賃該房屋,并填寫了真實的身份證號,但令民警意想不到的是,犯罪嫌疑人竟用黑筆將身份信息嚴重涂改。
專案民警經過相關技術手段處理后,將涂改的身份信息痕跡一點一點辨認和恢復,又在眾多的視頻資料中比對。終于,在云南昆明調取的一段視頻資料中,民警確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全國范圍內收網,55人相繼被抓
根據李某提供的信息,民警隨即趕赴浙江臨海對其他犯罪嫌疑人展開抓捕。隨著主犯王某根、陳某華、王某亭、徐某等人的相繼落網,“9.12”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件成功告破。
經查,以王某根、王某青(在逃)等人為首的臨海籍虛開團伙使用非法取得的身份證件,通過代辦公司虛假注冊公司,采取快速登記、快速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快速開票領票、快速走逃的手法,為全國9省(市)305家下游企業(y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2000余份。
2018年10月30日,經公安部批準,鄭州海某菲商貿有限公司等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集群戰(zhàn)役正式展開。專案組民警兵分多路,分別奔赴河北、山東、上海、新疆等省以及河南省內許昌、平頂山、洛陽等地對接案件并送達了相關證據卷宗以及證據光盤。
目前“9.12”專案全國集群戰(zhàn)役中共立破案11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5人,搗毀犯罪窩點12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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